
上银慧臻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(2025 年 05 月 20 日公告)
上银慧臻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(2025 年 05 月 20 日公告)
编制日期:2025 年 04 月 22 日
送出日期:2025 年 05 月 20 日
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,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。
作出投资决定前,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。
一、产品概况
基金简称 上银慧臻利率债债券 基金代码 021468
基金简称 A 上银慧臻利率债债券 A 基金代码 A 021468
基金简称 C 上银慧臻利率债债券 C 基金代码 C 021868
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
基金管理人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
公司
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
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06 月 20 日 暂未上市
期
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
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
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
基金经理 许佳 经理的日期
证券从业日期 2012 年 07 月 01 日
《基金合同》生效后,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
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,000 万元情形的,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
予以披露;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,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
其他
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,如持续运作、转换运作方式、与其
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,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。
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,从其规定。
二、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
(一)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
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,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,力
投资目标
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。
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,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、央行
票据、政策性金融债、债券回购、银行存款(包括协议存款、通知存款、定
期存款)、同业存单、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
资的其他金融工具(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)。本基金不投资次级债、
投资范围 地方政府债、可转换债券、可交换债券、资产支持证券和股票,也不投资于
公司债、企业债、中期票据、短期融资券、超短期融资券等信用债品种。本
基金所指的利率债包括国债、政策性金融债和央行票据。如法律法规或监管
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,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,可以将
其纳入投资范围。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: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
第 1页,共 5页
上银慧臻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(2025 年 05 月 20 日公告)
低于基金资产的 80%,其中投资于利率债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
的 80%;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
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%,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、存出保证金、应收申购
款等。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,本基金管理
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,可对上述投资比例进行调整。
主要投资策略 1、资产配置策略;2、债券投资组合策略
中债-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全价(总值)指数收益率×95%+银行活期存款利
业绩比较基准
率(税后)×5%
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,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、混合
风险收益特征
型基金,高于货币市场基金。
注:详见《上银慧臻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》“九、基金的投资”。
(二)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/区域配置图表
(三)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/最近十年(孰短)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
图
第 2页,共 5页
上银慧臻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(2025 年 05 月 20 日公告)
三、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
(一)基金销售相关费用
以下费用在申购/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:
上银慧臻利率债债券 A
费用类型 份额(S)或金额(M)/持有期限(N) 收费方式/费率 备注
M申购费(前收 100 万元≤M费) 300 万元≤M M≥500 万元 1000.00 元/笔
赎回费 N 第 3页,共 5页
上银慧臻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(2025 年 05 月 20 日公告)
N≥7 天 0%
上银慧臻利率债债券 C
费用类型 份额(S)或金额(M)/持有期限(N) 收费方式/费率 备注
申购费(前收
不收取申购费
费)
N赎回费
N≥7 天 0%
(二)基金运作相关费用
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:
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/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
管理费 0.30%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
托管费 0.10% 基金托管人
销售服务费 A 类 0.00% 销售机构
销售服务费 C 类 0.20% 销售机构
审计费用 75,000.00 会计师事务所
信息披露费 120,000.00 规定披露报刊
其他费用 银行间账户维护费、银行汇划费等
注:1、本基金交易证券产生的费用和税负,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。
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。
(三)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
若投资者认购/申购本基金份额,在持有期间,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:
上银慧臻利率债债券 A
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明细的类别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(年化)
- 0.40%
上银慧臻利率债债券 C
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明细的类别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(年化)
- 0.60%
四、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
(一)风险揭示
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。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。
投资有风险,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《招募说明书》等销售文件。
币市场基金。
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。其中,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: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,投资于债券资产占
第 4页,共 5页
上银慧臻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(2025 年 05 月 20 日公告)
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%,其中投资于利率债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%。债券市场
的变化会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,基金净值表现可能受到影响。因此,本基金需要承担由于市场利率
波动造成的利率风险;如果债券市场出现整体下跌,将无法完全避免债券市场系统性风险。
(二)重要提示
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,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
或保证,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。
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、诚实信用、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,但不保证基金一
定盈利,也不保证最低收益。
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,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。
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,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,其他信息发生变
更的,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。因此,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,如
需及时、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,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。
根据基金合同约定,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同意,因《基金合同》而产生的或与《基金合同》有
关的一切争议,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,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,根据该会届时有
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,仲裁地点为上海市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相关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
力,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,仲裁费和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。
五、其他资料查询方式
以下资料详见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:www.boscam.com.cn客服电话:
《上银慧臻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
《上银慧臻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》
《上银慧臻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》
六、其他情况说明
无。
第 5页,共 5页